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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交警回应“女教授撞人”事件:将依法处理

2013-01-14 14:20  川北在线综合

  昨日,一则“女教授驾豪车撞倒老人、亮人大代表证后离去”的消息在网上传开,引起众多网友热议。之后媒体报道称,上月29日下午,湛江64岁的陈先生骑电动车回家,过斑马线时被一辆豪华小车撞倒,车上自称人大代表的女司机质疑陈先生目的不良,没任何表示就离开了,而该女司机所驾驶车辆已3年未年审。

  交警:事故处理未超法定期限

  昨日,湛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证实,2012年12月29日下午2时左右,一名女司机驾驶“桂J10×××”小轿车在该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怡福国际商场路段由南往北行驶准备右拐转入解放东路时,与一男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轻微碰撞。

  当事人陈先生的家人说,事故发生已有10多天了,交警部门一直没有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此,湛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回应称,目前小轿车和电动车都被依法扣留于停车场,因为元旦放假,目前该事故处理并未超过法定的10个工作日。交警部门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

  人大:是不是代表都应依法处理

  媒体报道称该女司机为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教授、湛江市人大代表王某。南方日报记者就此向湛江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核实。湛江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湛江市人大代表中确有一位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教授王某,至于该代表与交通事故是否有关联,还有待核实。

  “是不是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也不知道,因为她不需要向我们报告。我们也没有接到交警的通知。”该负责人指出,“不管是不是人大代表,发生交通事故都要依法依规处理。”

  ▲当事人说

  陈先生:她认为我是撞车党

  陈先生及其家属曾接受过南方电视台记者的采访。据他及其家属介绍,上月29日,他骑着电动车在经过湛江市人民大道与解放东路交界处的一条斑马线时,被一辆小车撞倒,右脚掌到小腿位置被碰伤淤肿,痛得他当场走不了路。

  据其称,当时小车上的女司机认为没有撞到他,淤肿处也不见流血,怀疑他是撞车党。随后,陈先生的儿子及一帮朋友赶了过来,拿出手机拍摄取证。陈先生儿子说,他拍照时发现对方车上有个人大会议出入证,结果女司机说“拍什么拍,没见过人大代表啊”。

  最后,在陈先生及其家人的一再坚持下,这位女司机让同事陪同陈先生去医院治疗。

  女司机:亮证离开不是事实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了解到,与陈先生发生纠纷的女司机名叫王梅芳,确为湛江市人大代表、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的教授。昨日傍晚,王梅芳接受采访时解释了她与陈先生之间的纠葛。

  她说,当时她紧急刹车,下车发现与陈先生的车并没有碰在一起,以为没有撞到对方。但陈先生说腿上被撞出一个包、很痛。“我和同事上去查看,对方腿上是有一个地方鼓起来,但我们觉得那是旧伤。”王梅芳说,老人把电动车从小车一侧推到车头并给儿子打电话,并称快被人轧死了,“这时我就有点觉得他是故意撞的”。

  王梅芳称,她虽然怀疑对方有故意撞车嫌疑,但始终配合交警处理现场,也请同事送陈先生去医院治疗并两次支付治疗费。

  王梅芳说,网上说她亮人大代表证且不理陈先生自行离开不是事实,但“我的车的确有3年没有年审了”。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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