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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重点加大对种粮大户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2013-07-22 21:54  四川日报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如何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发展企业化经营的农业,同时防止“帮农”变“伤农”?7月19日,在民盟四川省委和省县域经济学会联合主办的“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研究座谈会”上,政府、学界和业内人士代表展开热议,认为必须严把准入、利益和风险三道关口。

    现实中有这样的实例:一家房地产企业到一个地方承包几百亩土地,实际上是去“种房子”。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蒋远胜建议,应该对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行为,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对工商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落实好“三个不得”,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预防“非粮化”、“非农化”倾向。

    “还应建立全流程动态监管体系。”省县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省农科院党委副书记吕火明说。

    城市工商资本动辄上亿元投资,在他们面前,单个农户势力太小,如何防止工商资本过度与农民争利?

    民盟盟员、四川农业大学教授傅新红给出“两招”:一是在组织形式上,可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发挥农民合作社的作用,增强农民价格谈判能力,有效维护农民利益;二是在利益联结上,通过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民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

    省县域经济学会副会长、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认为,要建好制度“防火墙”,出台相关政策,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证土地流转的自主性、自愿性,避免“新圈地运动”的出现。

    近几年,四川丰森农业公司在西充现代农业领域投下几千万元,自有资金基本耗光,但银行融资困难重重。

    民盟盟员、省委党校教授卿成建议,国家要加大对下乡从事农业的城市工商资本的支持力度,尤其要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省政府参事、省县域经济学会会长张成明认为,要改变农业补贴方式,加大补贴力度,重点加大对种粮大户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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