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下午,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芦山县(含龙门乡)、宝兴县、天全县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修改意见,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重建委主任 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省重建委副主任魏宏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在有关部门、受灾市县和规划设计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前一阶段的芦山、宝兴、天全县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卓有成效,全域城乡体系规划、县城总规和重点城镇规划序列清晰,内容完整,符合灾区实际和国务院总体规划要求。
会议要求,根据讨论意见对芦山、宝兴、天全县恢复重建规划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要加深对中央关于灾后恢复重建重要指示精神的理解,加强3个县恢复重建规划与国务院总体规划和省11个专项规划的衔接,准确把握重建原则和主要任务,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活、恢复重建与发展提升的关系,优先城乡居民住房重建,注重解决群众长远生计问题。要结合各地优势突出重建规划的特色,更加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修复、住房和公共服务重建项目选址安全、城镇功能布局完善、生态文化旅游和特色产业发展、自然风貌保护等,绝不盲目攀比,绝不贪大求洋,绝不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做好有关重建规划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吸纳各个方面特别是灾区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增强规划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为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奠定坚实基础。受灾市县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科学有序高效组织规划实施。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落实有力、执行到位。
省重建委委员李登菊、王怀臣、钟勉、李昌平、黄彦蓉、王宁、曲木史哈,省重建办、7个工作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灾区有关市县和规划设计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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