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省政府网站公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并将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通知》明确了我省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10项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牵头单位,要求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国家行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省内行业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标准。
各市(州)政府将立足本地实际,编制实施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开展本行业和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监测评价,并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问责机制,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在政府和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 在创新供给模式方面,我省将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探索财政资金对非公立基本公共服务机构的扶持;提升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有序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强化社会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及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和反馈机制;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服务供给与监督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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