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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在遂宁召开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

2013-08-28 09:36  四川日报
    8月27日,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在遂宁召开,会议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主办。省委书记王东明对做好我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作出批示,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秦宜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从2010年至2012年,由中央8家单位共同开展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包括我省遂宁市在内,全国先后确定了23个试点城市。试点前后比较,青少年涉罪率、犯罪率、重新犯罪率等逐年下降,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次大会旨在总结经验,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试点工作做法。

    王东明在批示中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关系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是我省创新社会管理和推进“两个跨越”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学习借鉴遂宁市试点工作经验,切实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探索形成关爱帮扶特殊群体的长效机制,为奋力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训秋在讲话中强调,各级综治组织要站在建设平安中国和国家民族未来发展的高度,更加深刻地认识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要坚持党政主导、各方尽责,要严格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资金保障和投入,把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工作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德政工程推进实施。要加大调查研究、督导检查和科学考评力度,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秦宜智在讲话中指出,要围绕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目标定位,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找准工作力量和工作载体,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依靠专业力量开展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和方法加强专门教育工作;要凝聚正面力量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努力解决失学、失业问题;要动员社会力量对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给予关爱帮扶;要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汇总和共享机制,努力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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