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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检察院 “一走二回”三查访 跟踪服务促和谐

2014-02-25 14:47  中国经济网
    为进一步依托办案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将案件办理和民情民意相结合,龙口检察院公诉科着手大力推行2014年案件“三访”制度,通过与涉案人员心贴心交流,及时掌握当事人思想动态,有效强化办案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有效化解上访隐患2起,促进当事人和解3起。
    一、对被告人回访,跟踪观察“后效”实施帮扶
    该院公诉科决定针对案件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特殊案件,要求在做出不诉决定或判决生效后半个月之内,相关办案人员到被告人家中登门回访,了解被告人被依法从轻处理后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与其谈心交心,并对其进行教育和鼓励,引导他们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
    二、对被害人及其家属回访,努力消除案件“后遗症”
在回访被告人的同时,该院公诉科还坚持因案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询问遇到的困难和要求,并积极做好其心理疏导工作,避免以恶治恶,防止其将对犯罪行为的仇恨转化为对社会的不满,避免新的犯罪产生。
     三、对当事人周边人群走访,掌握全面情况积极做好“修复”工作
在回访上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础上,该院还要求办案人员对被告人、被害人周边人群进行走访,包括被告人、被害人所在村庄、单位的相关组织,被告人、被害人亲属、近邻、同事等,全面了解案件作出判决或不诉决定后的社会效果、被告人的表现、被害人的想法等,同时也敦请被告人周边人群消除歧视思想,从思想上接纳失足者,并且积极予以帮助扶持。 (文/陈一梦)
 
[责任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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