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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5-11-20 06:16  商务厅
  今年1月,国务院发文要求在全国范围或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广35项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四川省随即迅速形成工作方案,并积极部署实施。截至目前,由省直部门牵头负责的29项事项中已有25项复制推广,由省政府借鉴推广的6项改革事项将力争在2-3年内完成。商务部对四川省的工作高度肯定。

  省级部门牵头负责的推广领域涉及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制度创新、金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5个方面。前3个领域中涉及的19项改革事项目前已全部完成复制推广;金融领域的9项改革事项已完成6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推广,则要视四川省扩大开放情况而定。

  在深入学习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的同时,四川省还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改革探索步伐,形成了不少四川经验。比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四川省将探索利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将开放型融资商业模式创新应用其中,以培育和发展四川省信用体系市场;成都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标准、规划等的制订,发挥各类权益保护协会在市场监督中的作用,发挥律师、会计师等专业类社会组织的市场监督作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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