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煤监局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会同煤监分局、市(州)安全监管局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督查。
此次督查覆盖全省有煤矿建设项目的12个市(州),共抽查24个县(市、区)、32处建设项目。从总体看,各市(州)均按《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1号)要求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通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协同专家深入检查等形式,督促煤矿认真落实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恢复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批准复工12个,通过验收(尚未下达复工文件)2个,另批准整改28个,批准整治方案(未进入整改)25个,专项整治推进正常有序。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