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关于拨付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105号),下达我省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提标补助经费36650万元,其中:国有林管护费32749万元(中央财政由2015年的6元/亩.年提高到2016年的8元/亩.年),2010年已补偿国有林补助资金3901万元(中央财政由2015年的6元/亩.年提高到2016年的8元/亩.年)。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