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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厅举办2016年度省本级林业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

2016-09-19 19:02  林业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规定,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林业系统申领<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林业厅《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班计划》安排,9月12日,省林业厅在省林干校举办了2016年度省本级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林业厅副厅长马平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来自厅机关资源处、野保处、防火办,省森林公安局、省森防站、省种苗站,卧龙、唐家河自然保护区等8个处(站、中心)、自然保护区共计100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马平要求:一是要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建设法治林业上来,切实增强依法治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突破难点,切实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要端正执法态度,转变执法观念,夯实理论功底,提高执法素养,严格履职尽责,加大执法力度;三是要珍惜机会、安心学习,力求做到“知行合一”,要端正态度,遵守纪律,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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