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本省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各民族 传统文化,2016年四川省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共下达中央和省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项资金2.9亿元。一是下达中央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对191个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考古发掘、维修保护。重点支持世界文化遗产青城山-都江堰,蜀道、罗家坝遗址等大遗址类,以及春秋祠、灌口城隍庙、瑞峰崖墓群、北川老县城曲山小学、县政府遗址保护等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类项目实施。二是下达中央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0.5亿元,支持对97个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支持639名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以及及支持羌族文化等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