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重点岗位安全操作责任清单;建立非煤矿山考评通报机制;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强化失职问责。
二是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防中毒窒息、冒顶片帮、透水、防边坡坍塌、坠落、防尾矿库溃坝、防井喷失控和防硫化氢中毒等事故为重点,开展尾矿库“头顶库”、地下矿山采空区隐患治理,深化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安全专项整治。
三是推进安全风险预防机制建设。编制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标准,初步形成各类型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加大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对安全风险信息采集运用,建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绘制“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电子分布图;推进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工作。
四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机制,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以专项执法检查为抓手,坚持有违必罚和严处重罚。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典型,在各级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矿山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五是强化源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金属非金属矿山 开采规模标准,坚决淘汰关闭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安全条件差的小矿山,引导、鼓励硫铁矿等矿山行业整体退出,促进矿山整顿升级;严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和监督核查关,严格控制新建矿山项目。
六是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推动中小矿山购买第三方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建立完善全员参与、岗位达标和持续运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非煤矿山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和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