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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南部县30条稳增长措施出炉四大领域迎利好(2)

2015-08-12 09:29  南充日报


    加大消费指导 促进房地产经济

 《通知》以扩大居民住房消费为重点,在住房信贷和财税优惠、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建筑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该县把在县内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定为30%,把购买非首套房首付比例从60%,调整为40%。同时,对纳入省政府年度计划和市、县政府年度目标任务、未获得政府投资补助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从商业银行(不含政策性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由县财政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不超过2%的贴息;对用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安置货币补偿款购置房屋的,其购房成交金额与货币补偿款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税,购房成交金额超出货币补偿款的部分,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征收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安置货币补偿款按现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使用公积金购买住房的家庭或个人,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为20%。”该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说,对非首套房,已结清购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首付款比例;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30%,并把公积金贷款期限由30年调整到35年,临近退休、具有偿还能力的个人,经过担保,可将贷款期限放宽至退休后10年。

 该县此次推出的稳增长措施,突出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撬动作用,重点支持解决工业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实体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创新增信融资机制,支持园区企业集约增信互助融资。

 “在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900万元,分别用于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支持担保机构为中小微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该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说,该县还安排了资金100万元,用于奖励小额贷款公司向涉农企业及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和外埠金融机构购(租)房补贴。同时,成立了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互助融资联合会,注入资金100万元,引导工业集中区中小微工业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入会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帮助入会企业获得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

 该县还以培育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为主要路径,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解决“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好地”的问题。同时,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合作社、种养业主、家庭农场、返乡农民工等推广发展农业机械,从事农机作业服务,对规模经营的农业(农机)专合组织和农机大户,除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外,按购机价款和在该县内的作业面积给予奖补。
[责任编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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