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功创建国家大学科技园 可获200万元资金支持——来源:南充日报
记者1月26日从市政府办获悉,我市日前发布《关于支持南充大学科技园建设的意见》,一共23条支持政策, 对于园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从基建、 财税政策到人才激励措施等全方位支持。
设立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种子资金
财税支持方面,市政府将支持学校设立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种子资金,用于支持园区内技术创新项目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对于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的入园企业或机构,优先推荐申报承担国家和省各类科技专项;市级科技计划、创新创业等各类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资金支持;园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成果转化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享受南充市相关优惠政策,市政府相关部门应给予优先支持;入园机构研制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服务项目,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此外,我市将协调税务部门全力支持南充大学科技园企业创新创业,园区内企业的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按相关规定给予减免缓,留成部分按现行财政体制奖励给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对园区内培育发展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知识产权入股 可占公司七成股份
我市鼓励高校师生和科技人员携带知识产权入园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工商部门在注册登记环节全程高效提供服务。以知识产权在园内企业入股的,其知识产权经评估作价,出资金额 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高校师生和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职务技术成果在园区内企业作价入股,转化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以非职务发明的技术成果作价入股,该技术股份归个人所有。
园区内创新创业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新的户籍管理规定,公安部门优先办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随迁子女享受本学区内学生的同等待遇。
支持南充大学科技园创建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对新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给予专项支持100万元至20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大学科技园的给予专项支持50万元至100万元。
[责任编辑: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