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以来,广安区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专题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决定从区住建、安监环保、交通、城管执法、交警等部门抽调8名工作人员集中专职办公,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力度,强力推进整治。
为扎实推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该区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了《2015年广安市广安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广安市广安区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广安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要求,从制度上保障污染深度治理、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执法监管、推进共同防治等方面下大力、出真招、见实效。该区加强统筹执法,按照中、省、市相关规定,依法梳理住建、安监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协调联系会议制度,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实行全天候弹性工作制,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置,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无空档、处置过程不脱节,有效完善了现有处置机制,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排查,依法查处。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组织住建、安监环保等相关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了“一企业一清单、一企业一通知”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坚持天天巡查,日日通报,针对问题突出的点位,明确专人现场蹲点督办。9月以来,该区共投入50万余元,巡查200余车次,发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明白纸5万余份,限期整改通知10余份,督查通报2期,督办通知2次,并对锦绣山河项目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严格督查问责。区监察局、区督查办、区大气办等部门在全区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因督促御江华庭等项目落实扬尘治理工作不力,区监察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对未落实扬尘治理相关措施的广安市教育实践基地综合办公楼项目作出了责令停工、限期整改的处理。同时,区监察局对负有管理职责的中桥城管执法大队等4个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及主办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全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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