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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精准扶贫”——岳池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暖民心

2016-03-22 07:12  广安日报

  “赢了官司,输了生活。”这句话很多时候是刑事案件中得不到应有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庭的真实写照。一个案件的伤害,有时会给整个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小康路上,决不能因案致贫。岳池县检察院以司法救助为载体,把“扶贫”精准指向了这一特殊群体——刑事被害人家庭。

  司法救助抚平丧夫之痛

  2015年10月10日,岳池县坪滩镇村民杨某,从岳池县检察院干警手中接过1.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这位年逾花甲、饱受丧夫之痛的老人灰暗的心情终于有了一丝明亮。

  2015年7月18日,肇事司机张某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从岳池县嘉陵乡往坪滩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坪滩镇嘉陵路杨某家门前路段时,张某与杨某的丈夫粟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粟某死亡。

  粟某去世以后,家里的顶梁柱没有了,主要劳动力也失去了,本来身体就不好的杨某更是雪上加霜,病情恶化,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肇事司机张某家境贫穷,无力支付赔偿款。这1.2万元救助金无疑是雪中送炭,抚慰了老人伤痛的心灵。

  司法救助让伤者重拾信心

  谢某在广东海丰打工时,遭被告人韩某等人持刀抢劫砍成重伤,造成一级伤残,终身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全靠70多岁的父母照顾。因原被告均为岳池人,后案件转交到岳池进行执行。由于韩某无可执行财产等原因,谢某至今未得到被告人韩某任何经济赔偿,家庭经济陷入重重困难。岳池县检察院在了解案情后,积极为谢某提供司法救助。

  当岳池县检察院干警将1万元救助金送到谢某父亲手中时,这个不苟言笑的中年男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在探望瘫痪在床的谢某后,该院立即购买了1台电视机,让长期卧床的谢某可以随时了解时事新闻,鼓励其树立生活的信心。谢某为表感激,委托其父亲为该院赠送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恤民情,为民解困献博爱”的锦旗。

  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度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在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时,岳池县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工作流淌着温暖人心的力量。“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需要进一步拓宽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提高救助水平。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救助引导,不断扩大救助制度的知晓率,形成依法依规救助的导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检察长在一次司法救助工作中如是说。

  近年来,该院先后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20余件次,及时缓解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困难处境,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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