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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举三措”规范政府投资审计

2016-03-30 19:02  华蓥市政府办

    一是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计划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实行计划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动态管理台账,对审计项目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并根据审计动态,有针对性调整计划,对未纳入审计计划的项目进行逐步填充。

    二是规范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对1000万元以上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群众关注的重大投资项目,纳入年度审计计划,有计划地派出审计组实施跟踪审计,确保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项目工程造价,维护合法权益,完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三是规范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限额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开展审计,改变“凡投必审”审计模式,从完成“数量”任务向追求“质量”目标转变,从审计项目的全覆盖向追求审计作用全覆盖转变。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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