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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被确定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2016-07-27 20:08  华蓥市政府办

  根据《四川省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和做好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16〕3号文件),华蓥市成功申报为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在试点工作中,华蓥市将依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进一步完善华蓥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加快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计划,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采用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等手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措施,分类推进海绵型城市新区、旧城改造,统筹实施海绵型建筑与住宅小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海绵体、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及城市水系的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努力形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华蓥海绵城市建设经验。

  据悉,此次全省共5个地级市、10个县级市成功申报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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