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财政存量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华蓥市于11月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
确定清理范围。一是清理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包括上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二是清理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本级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三是清理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结转结余资金,包括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结转结余资金,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安排的结转结余资金。不需再按原用途使用的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本级财政统筹使用。
制定工作措施。一是加强资金清理。各市级部门、乡镇(街道)负责对本单位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及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财政局负责对全市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及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二是汇总上报。财政局负责对清理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形成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目录清单,提出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审批。三是后续处理。财政局负责落实完善后续有关账务处理,办理与预算单位之间的账务调整手续。本次清理收回的资金,因工作开展需要继续实施的,将作为新的预算项目管理,按照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加强协调配合。清理工作由财政局牵头,加强指导督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清理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及规程,确保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安全高效,切实提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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