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机构设置。按照“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服务高效”原则,重新规范设置恒升、花桥等试点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设立党政综合办事机构6个、镇属事业单位4个,整合区级涉农派出机构力量,实现乡镇机关高效运转、群众办事就近便捷。
二是推进简政放权。按照“权责一致、事权匹配”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承受能力,将涉及城建、交通、安全等7个区级部门的65项区级审核审批权限依法依规授权、委托或交办给试点镇行使,让乡镇“应当管、有权管”,做到权责匹配。
三是加强财力保障。切实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将镇域内土地出让金区级收益、城镇建设配套费、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100%全额返还给试点镇,支持镇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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