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全面培训。培训全县43个乡镇、28个部门环保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环保督查知识,学习环境保护资料规范化整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及评价操作规范、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等工作。截至目前,召开各种培训会议4场次,10个单位已做好迎检资料准备。
⑵重点督查。成立4个督查小组巡查境内12条河流,重点督查回访省、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并登记造册。截至目前,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39个,市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63个,县级新发现环保问题125个,分类登记入册为4类13项,交由6个单位限期整改。
⑶对点整改。指定专人就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察,详细记录各部门、各乡镇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截至目前,通过党政网点对点发送限期整改通知20份,整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28个、市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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