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环保意识。督促村(社区)利用专栏、张贴标语等方式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宣传,对全县养殖大户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张贴标语263幅、发放明白纸200000余份。
(二)实施限新整旧,严格审核程序。对新增规模畜禽养殖从严审批,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制订一户一策的整治方案,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大户,动员自行逐步搬迁或息养;对限养区、适养区内的养殖大户,下发整改通知书,实施限制规模,完善设施,明确完成时限。目前,下发整改通知书300余份,正在对233户禁养区养殖户进行拆除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达标排放。对限养区、适养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养殖业主为主体责任,开展畜禽粪便、污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循环模式,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目前,土壤肥力明显增加,废弃物排放达标率较去年提高了5%。
(四)严格巡查监督,形成长效机制。要求乡镇环保办、畜牧站、农技站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加强对养殖大户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管,督促指导养殖大户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按规范进行污染物的收集和处理。同时,由县巡查组对各养殖大户整治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对拒不配合整治工作,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报县环保、畜牧、公安等部门进行严肃查处,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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