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新规施行后,市交警支队按规定对涉嫌“毒驾”人员进行了排查,其中234名人员被列入“黑名单”,交管部门将对这两百余人依法注销驾驶证,有效杜绝因“毒驾”给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
据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近日,达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交警支队按规定对我市涉嫌“毒驾”的驾驶人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其中234名符合上述条件, 这也意味着,这234人在将被依法注销驾驶证。据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这234人对注销驾驶证有异议,可以在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咨询,也可以通过车管所电话0818-2520343咨询,驾驶员对注销驾驶证提出异议的,交警部门将会同禁毒部门进行核查。同时,公告期(30日)满后,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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