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通报6起“四风”典型案件——来源:达州政府网
6月17日从达州市 网站获悉,达州市 近日通报6起“四风”典型案件:
1.达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胡卫国组织公款旅游案。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胡卫国先后7次以学习、考察为由,组织带领单位部分职工到湖北、安徽、江西、青海等地公款旅游,同时查明胡卫国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胡卫国被立案检查,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达州市达川区农村能源办公室乱发钱物案。2007年至2013年,该单位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29万余元,同时查明该单位原主任周文学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周文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单位会计李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万源市井溪乡中心小学原总务主任张德春违规操办宴席案。2015年3月28日,张德春违规为其父亲操办生日宴,邀请该校部分教师赴宴,并收受其礼金。张德春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4.宣汉县群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建华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案。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向建华与他人共同经营一茶社,并由向建华亲自参与管理。向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大竹县东柳乡党委政府乱发钱物案。2013年1月,该乡党委政府向单位全体职工超范围发放征地、拆迁奖励共计12.6万元。该乡财政所长廖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乡原党委书记何先成、原乡长伍晓宏被诫勉谈话。
6.渠县卷硐乡卫生院原院长何佳进公车私用案。2015年1月20日,何佳进违反规定驾驶单位救护车私自对外营运病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2死4伤。何佳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