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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报5起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例

2015-08-17 14:17  达州政府网
    原标题:我市通报5起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例——来源:达州政府网

    14日从全市“三严三实”正反典型教育大会上获悉,我市通报了5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结合这些腐败案件进行剖析反思,汲取教训,正本清源,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据通报,达川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刘庭瑜在2014年春节前后违规收受礼金9.4万元,并于同年12月26日晚间与另外3人携带较大赌资在某酒店打5000元起注的成都麻将,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查获刘庭瑜赌资32.8万元。刘庭瑜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现金64.5万元。

 万源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邓友江违规收受礼金122.8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共计65.5万元。邓友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涉嫌金额共计578万元。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唐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临时招聘人员办理虚假招录手续,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03.8万元;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为其妻子销售月饼、白酒、粽子等食品提供关照和支持,违规获利120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在利害关系人处投资、放贷,违规获利400余万元;以其儿子名义在业务往来企业违规投资入股135万元(案发时尚未分红);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多次收受现金400余万元。

 达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胡卫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多次组织单位部分职工以考察、学习名义赴河南、河北等地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金30.6万元。还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往来单位占干股,非法获利68.4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现金332万余元及金条100克。

 目前,达州市 已将刘庭瑜、邓友江、唐杰、胡卫国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大会还通报了达州市住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波违纪违法案。目前,许波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责任编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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