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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

2015-12-02 11:15  达州政府网
  •     原标题:我市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来源:达州政府网

        作为认定驰(著)名商标参考依据

        为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解决改革以来监管领域出现的一些诚信缺失现象,用诚信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近日,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落实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

        据了解,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信用承诺对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随同市场主体提交的注册登记材料,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并归档管理。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作出信用承诺。企业自作出信用承诺的20个工作日内,应自行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信用承诺将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诚信示范市场认定、驰(著)名商标认定、诚信守法企业认定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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