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工资走错门 左眼球被狗咬破裂
3年了,“肇事者”还没找到
46岁的张于是巩义市站街镇王沟村的农民。这几年,他一直在为脸上的伤疤“奔波”着。
2010年,他在邻庄五里沟张伟的砖厂打零工。
4月3日下午,张于去砖厂上班,“路上,我想起老板还欠我100元工钱,就准备顺路到张伟家看看”。
半路上,有俩老熟人拽着他,非要喝上两杯。
两瓶啤酒下肚,张于跌跌撞撞去老板家。“一扇门是虚掩着,刚推门进去,发现是一间车库。”
还没来得及多想,两只大白熊犬叫着向他扑了过去。张于的左眼球破裂,仅医疗费就花了近万元。经法医鉴定,已构成五级伤残。
“就是你家的狗咬的我……”张于认定是马山家的狗咬伤了他。
而马山一直都不承认是自家的狗咬的人。他说,当时村里有很多狗,怕自家狗出去咬人,他还专门从集市上买了一条2米长的粗铁链子拴住狗。当时,张于喝了不少酒,根本认不清是不是自家的狗咬的他。
昨天,二审中院的法庭上,马山说,一审为证明清白,“我把自家的狗还牵到法庭上,当面质问了他,当时张于也否认了不是那条狗咬伤他的”。
张于则说,自己被咬伤之后,马山的儿子立即拨打急救电话,马山的妻子还满大街找张于的家人,这就说明了马家当时已经承认自家的狗咬伤了人。
张于的代理人也说,马山一看一审的赔偿数额是9.9万,有点多,所以才上诉,不愿承认他的狗咬伤了张于。
昨天,二审未当庭宣判。(文中人物为化名)(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陈鹏涛 庆远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