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偷偷卸下名车的后视镜,然后给车主留下“给钱还镜”的字条及联系电话……一名小伙从电视上看到这种“挣钱”的方式后,便跃跃欲试,并在两个星期的时间内,疯狂作案达14起,向多位车主勒索了6000多元。近日,蜀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李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7000元。 26岁的李某老家在霍邱,从小母亲就去世了,十几岁时,父亲又去世,去年底,叔叔将李某接到合肥照应,并给李某安排了工作。一次看电视时,李某看到一起拆卸名车后视镜敲诈车主的案件报道,便动了模仿之念。2011年12月10日零时许,李某来到裕溪路一小区,将一辆黑色奔驰车的两个后视镜卸下,藏在不远处的墙缝中。随后,李某在雨刮器下留了一张纸条,告诉车主,如果打钱便告知后视镜藏匿地点,并留下电话。当日17时许,车主丁某将300元打入李某的银行卡,李某将后视镜藏匿地点告诉丁某。 第一次轻松得手后,李某一发不可收拾。据统计,当年12月10日至24日,两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内,李某共拆下14辆奔驰、宝马、保时捷等名车的后视镜并实施勒索,获利6400元。其中,仅12月24日凌晨,李某便在望江路、石台路、黄山路一带作案6起。14位受害车主中,只有2人没有妥协,选择了报警。随后,警方迅速介入,并将李某抓获。 (蜀刑 夏幽兰 本报记者 李后祥)
编辑: 尹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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