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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被诬蔑案胜诉 被告需致歉赔偿

2013-07-26 20:36  广州日报

    前日上午,因被诬陷策划章子怡“情妇门”,范冰冰起诉毕成功和黔讯网一案终于得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范冰冰终审胜诉。法院维持原判:毕成功及贵州易赛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黔讯网的主办公司)需向范冰冰公开刊登致歉声明,分别赔偿范冰冰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和3万元。

    案件发酵于2012年5月29日,当日有媒体刊出“章子怡被限制出境”文章。次日,影评人毕成功发微博称该报道系F小姐指使。随后,黔讯网又发表相关文章,之后,该消息广泛传播,范冰冰对此态度坚定,坚决诉诸法律。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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