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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互联网依法监管是各国惯例

2012-12-19 22:25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人民视觉

  当今世界,信息化持续推进,互联网空间快速拓展。网络空间的公序良俗,需要依靠法律监管,这是各国的惯例。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本版今天推出来自驻外记者的专题报道,介绍各国依法维护互联网公共秩序的情况。

  北欧——

  限制匿名 提升公信

  本报驻瑞典记者 刘仲华

  近年来,北欧各国民众普遍对互联网上谣言、谩骂和极端主义言论的散播感到担忧。目前,瑞典35家媒体网站中,已有超过半数限制匿名读者发言。挪威议会日前开始审议对互联网不当言论予以制裁的刑法修正案。

  挪威议会12月14日宣布,开始对政府提交的一项关于在互联网发表不当言论的刑法修正案进行审议。这是缘于挪威法院今年8月审判的一个案件:挪威极右翼分子埃文德·伯格多次在其博客上鼓动公众对警察实施谋杀,根据挪威现行的1902年刑法,在“公开场所”发表威胁言论将被定罪,法庭以“公开场所”仅限于报纸等印刷媒体并不涵盖互联网为由,判他无罪。事实上,挪威2005年修订的刑法把“公开场所”的定义扩大到了互联网,但该法律规定却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执行。该判决引发了警察部门不满,认为作为执法者的警察自身利益都无法得到保障。

  挪威司法部在给议会的提案中说,在制定刑法的1902年,印刷品是信息传播的主要手段,而今天,互联网、电视等媒体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途径。如果不对旧有条文进行修订,一些违法言论会肆意传播,其社会风险会被低估,公众利益便无法得到保护。国务秘书鲍尔·鲁恩谢对媒体表示,旧有的法律已经不适合当代社会了,因此需要做出调整。如果新的刑法修正案得到通过,届时在网上散布威胁言论者将被提起诉讼乃至被判刑。

  近年来,北欧各国民众普遍对互联网上极端主义和造谣、谩骂言论的散播感到担忧。尤其是挪威“7·22”爆炸和枪击案发生后,更多的瑞典主流媒体网站关闭其匿名评论平台。数据显示,瑞典35家媒体网站中,目前已有超过半数限制匿名读者发言,其中《快报》不仅关闭了即时新闻的跟帖评论,而且推出新规:网站论坛上的发帖先审查后发表,以免种族主义或攻击性极端言论出现。该报总编辑托马斯·马特松表示,报纸网站应该对论坛中的发言内容负责,应通过预先检查等措施减少不当言论。

  实名发言提高了人们对网站的信任度,提高了互联网的发展潜力。瑞典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晚报》总编辑让·赫林说,“因为少数人通过匿名而滥用网络,会导致多数人对网络失去信任。从而限制互联网的发展”。“如果你认为自己的观点是对的,就不怕用真名表达看法。如果你觉得需要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那就不要公布于众”。网站的论坛区域允许批评言论存在,但规定批评不能对任何个人或特定群体进行人身攻击。数次违规的用户,将被永久禁止发言。

  瑞典资深媒体人古纳尔·林奎斯特在博客上坚决反对匿名发言的行为。他说,使用实名参与讨论,可以令人更加负责,“既然是公开讨论,躲藏在假名字后面就没有公开性可言”。

  美国——

  机构健全 技术先进

  本报驻美国记者 陈一鸣

  美国早在1977年便为计算机系统立法,互联网每向前发展一步,法律都会如影随形地跟进。时至今日,针对互联网的法律体系、监控技术、监管机制等已相对完善。

  美国是互联网的诞生地,也是在互联网监管方面法律最完备、机构最健全、技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总的来看,美国在互联网监管方面有五大特色。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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