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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绿色通道”维护金融安全

2012-07-12 10:45  四川在线

    湖州在线讯 上月底,安吉法院执行局干警周某像往常一样,将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案件信息采集汇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安吉县人民银行,这是他每月底都会完成的“额外任务”。因为该县人行会对法院提供的执行案件信息审核后,提供给全县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在受理融资业务时,将它作为风险评估重要依据,有效预防金融债权纠纷的发生。这是全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维护金融安全的生动实例。

    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内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也日益显现。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金融改革和创新业务引发的纠纷案件显著增多,呈现出案件类型多样化、法律关系复杂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等特点。据了解,今年1至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金融纠纷案件812件,同比上升47.1%,结案标的73611万元,同比增长6.3倍。“今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猛增,诉讼标的金额越来越大,与借贷相关的票据纠纷、担保合同纠纷数量也大幅上升。处理此类案件,关键要在维护企业发展与金融稳定、安全之间找到 平衡点。”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市中院主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形势,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于本月初正式出台了《依法保护金融债权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据介绍,《实施意见》主要从探索集中管辖制度、简化保全手续、加大审执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对全市法院提出了10项具体要求。根据《意见》内容,法院将建立金融诉讼案件“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金融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成立专门的金融案件合议庭,实现法院快立、快审、快执;探索适用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媒体曝光等执行措施,集中时间、人员开展专项执行,保障金融债权尽早实现;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负面信息披露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向社会公布判决执行中发现的恶意逃废债务和诚实守信的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除以上举措外,全市法院系统对于债权人众多的系列诉讼案件、集团诉讼案件、群体性案件,采用集中受理、诉讼保全、集中协调、集中审判的方式,依法保护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尽力让双方当事人以调解方式结案,以保证金融债券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对于金融机构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案件,情况紧急的,在最短时间内采取保全措施,在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协助有抵押的金融机构优先行使受偿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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