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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箭在弦上 重中之重是调整初次分配格局

2012-12-19 23:07 

  编者按:有消息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订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接近出台。方案列出了收入分配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改革的短期和中长期目标,以及重点任务和改革路径。其中,调整初次分配格局是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而初次分配体制改革也被多位专家认为是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无论这一方案最终能否在今年出台,从多方信息来看,收入分配改革在明年都将加速推进。那么,方案出台的 进展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各界专家和社会人士对这一改革又有哪些期待?本报今日推出专题,逐一作出分析。

  收入分配与倍增计划牵动各方心弦

  中央高层多次表态以及多方消息预示着收入分配改革将在2013年提速

  近日,有消息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订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接近出台。方案列出了收入分配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改革的短期和中长期目标,以及重点任务和改革路径。其中,调整初次分配格局是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

  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多次强调改革的重要性。与此同时,近期收入分配改革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中央表态以及多方消息预示着收入分配改革将在2013年提速。

  收入分配改革应制度保障

  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关键。确保收入分配制度的长期稳定,避免各种短期政策手段调节和应用的不连续性和不稳定性,才能真正使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在长期内惠及全体居民。

  近期,收入分配改革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讨论。业内专家认为,在2001年国务院提出加快收入分配改革以来,方案难产的原因是两方面原因导致的。一方面是收入分配方案是一项对经济影响深远的改革,选择合适的时机推出很重要。另一方面是方案本身还缺乏“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关键机制设计。

  “而现在经济增长放缓、急需提振内需、社会已达成共识等宏观经济形势初步具备,同时建立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以及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相应机制已基本具备。如果再不择机推出收入分配改革显然不合情理。”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实际上,当前金融改革、税制改革、价格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同时推进可以达到协同效应。业内专家认为,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与统筹城乡发展、改革户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宏观政策结合起来,实现无缝连接。我国这几年在推进经济改革上成效显著,但略有遗憾的是各项改革基本上都是单兵突进,没有很好地进行制度配套,造成了很多漏洞,难以产生改革的协同效应。

  初次分配调整备受瞩目

  对于收入分配改革,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初次分配体制改革是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分配改革不能止于政府抑富扶贫的零散措施,而应是一整套完善经济和社会体制的系统努力。

  记者了解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订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接近出台,调整初次分配格局是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

  近日,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指出,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比重由1992年的66.06%下降到2011年的57.23%,下降主要发生在1999年以后;中等收入群体可支配收入总额在居民收入总额中占比下降,1985—1993年平均占比57.4%,1994—2002年平均占比55.4%;2003—2011年平均占比51.7%;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大幅下降,从1995年开始,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例逐年下降,2007年达到39.7%,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2009—2011年,数据调整后劳动者报酬占比上升较多,但仍然是下降趋势。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有关人士表示,收入分配改革须提高劳动报酬比重,扭转初次分配失衡。初次分配包括资本所得、政府所得和劳动所得等三个部分。政府和居民、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造成的扭曲,可能是结构问题中非常重要的根源,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来越偏向于政府和资本,劳动报酬和居民储蓄所占份额越来越萎缩。政府必须通过大幅减少宏观税负,以及建立国企分配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措施才能实现利益的重新分配。

  不能单纯“限高提低”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长刘福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收入分配可以靠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对劳动收入免税,对资本性收入轻税,对财产性收入重税。‘对工薪收入不管高低都不应该收税’。职能资本创造了就业岗位并增加社会财富,应该鼓励企业资本积累,扩大再生产,为社会增加就业和财富,税收应该尽量降低。”

  “要强化税收对贫富差距的调节机制。去年,调高个税起征点的税收改革已经启动,但这只是调整收入分配,国家要建立更加完备的财产税收调节体系。”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副研究员张茉楠也建议。

  近期不少业内专家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应采取“限高调低”的策略。刘福垣则认为,收入分配改革首先要承认一定收入差距存在的合理性。收入分配改革并非简单的“限高调低”,应从分配机制入手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此外,对于财产性收入,即租金和利息,是纯寄生性收入,因此不仅应该尽快出台财产税,而且税率应该高于其他税种。把财产税作为当前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突破口,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财产税中的遗产税应该尽可能重一些,鼓励人们靠劳动、靠职能资本经营致富,而不能靠遗产过着 的生活。”刘福垣强调。

  收入倍增计划与收入分配改革密切相关。部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表示,期盼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尽快出台,利于地方调整或制定收入倍增规划。居民人均收入增长要求使得分配制度改革成为重中之重。业内人士建议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应继续坚持改革和发展不放松,继续加大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经济的增长,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实现居民收入倍增,需要全方位推进、多方面配合,其中一个方面就是“抓好收入分配”。

  城乡差距是收入分配结构失衡的最突出体现

  专家表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要从制度上改革当前阻滞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体制与机制

  缩小收入差距成为是近年民众呼吁较强烈的民生领域改革话题之一,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民众纷纷在不同的公众平台呼吁减少社会不公和不合理现象。其中,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专家表示,农村中较低收入人群过大已对培育内需潜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各阶层人群有序转化造成较大威胁。某种程度而言,优化城乡收入分配格局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本要求,解决相关问题已较为紧迫。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报告还强调,“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北京邮电大学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茶洪旺教授表示,改变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现象,目前当务之急就是要缩小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记者从相关机构了解到,我国城市人均收入大大高于农村人均收入,截至2012年第二季度,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4303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509元,城乡人均收入比为2.9。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相关矛盾更为突出,中西部部分地区城乡人均收入比高达4以上。我国是世界三个城乡收入比高于2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城乡收入失衡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城乡人均收入比小于1.6。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报告分析称,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矛盾日渐积累,截至2010年,城乡收入差距加大趋势加剧。其间,城镇人均收入增速远高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1980-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由1.8升到了3.23,在近几年则有所下降。城乡收入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近年农产品(000061)价格上涨、外出务工人员 工资增加和城市职工尤其是城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工资未调整等,但城乡收入 差距依然较大。

  财经评论员余丰慧表示,虽然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比系数最近两年持续下降,但仅以此来得出中国收入差距趋势减缓是偏颇的。事实上,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成为百姓关注的社会主要问题之一,期盼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尽快出台成为百姓的共同心声。

  茶洪旺教授认为,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深层原因是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制度安排累积叠加的结果。

  对此,他进一步解释称,二元制度安排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根本原因;不公平的分配制度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经济基础;农村资源、生产要素缺乏流动性与数字鸿沟扩大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发展原因;不公平的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体制,不仅促使目前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而且将引致未来代际传承;城市偏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城乡居民收入扩大的隐形因素;体制性行业垄断与不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加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经济学家表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从制度安排的深层上改革当前阻滞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体制、机制,必然要触及现有的利益格局。

  谈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难点以及改革途径,不少专家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出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新政”,切实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具体内容可包括,深化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发展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强农、惠农、富农的财税长效机制;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财产权,以利于增加财产性收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让城乡居民公平享受改革与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总财政支出中用于农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比例等等。

  受访职工各述从业艰辛 呼吁涨薪成普遍意愿

  《证券日报》记者实地采访了多个行业的从业人员,他们纷纷表达了自己对收入改革的期待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还不足非私营的60%,仅为24556元,私营单位与非私营单位间的工资水平差距可见一斑。

  数据还显示,在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中,年平均工资 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工资 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而在私营单位中也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金融业(主要是各种保险代理、典当行和投资咨询公司)排在前三位,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农、林、牧、渔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工资 。

  12月12日,在这个雪花飘飞的冬日,《证券日报》记者对汽车销售、出版、银行、建筑、出租营运等多位从业人员进行了实地采访,看看他们对于即将进行的收入分配改革有何期待和看法。

  汽车销售员小王向记者表示,汽车销售这个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按所售汽车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员工,并且售出车辆价格越高得到的比例也就相对越高。在北京刚刚采用摇号限购的初期阶段,由于车辆的限购导致汽车销售数量呈现出了明显的下降趋势,这样销售员的收入也就随之下滑,希望在收入分配改革当中能够有一些对采用限购方式的行业更加优惠和鼓励的措施和政策。

  从事杂志出版行业的张女士则向记者提出,自己非常期待能够在新的收入分配改革中关于加长带薪休假期限的鼓励政策出台。这样不仅是对自身行业,对各行各业来说都会因为带薪休假期限的加长来增加员工日常工作的积极性。

  “自己从事的是体力劳动,并且建筑行业的施工项目相对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另外在保险金方面对于建筑工人的日后保障性也相对较低,通过劳动所得的报酬是否可以得到一定的减免,这一点希望能够在收入分配改革当中有更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来使像我一样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作者获得更多的劳动所得。”六建建筑公司下属项目的建筑工人陈师傅向记者提出。

  在银行工作的梅先生也向记者说,“虽然目前银行方面的薪酬相对较高,但是薪酬越高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会相应上涨,并且银行的工作时间也相对较长,税收与工作时间的比例能否更加平衡,对于税收优惠方面的措施和政策还是十分期待的。”

  另外,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也接触到了几位出租车司机,他们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抱有很大的期待,并且均提到了关于收入倍增应该如何倍增,会不会使出租车司机从中获益。李师傅从事出租车司机职业已经好几年了,他向记者说,“对于收入分配改革当然是希望能够涨工资,少交份子钱。自己也听说了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些消息以及收入倍增计划,但是收入倍增计划是否能够切实有效的落到我们出租车司机身上还不知道,并且如何来实现收入倍增也是比较关切的。”

  当记者问李师傅一趟活儿里自己大概能有多少收入时,李师傅略显无奈的说,“一趟活里收来的钱大部分都交给出租车公司,另外还有一部分费用要给加油站,自己能拿到的部分不是很多。”从李师傅的话语中也不难体会到在出租车行业中如何做好公平的分配对于出租车司机的收入来讲是占有很大因素的。

  对于如何实现收入倍增,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这个目标,不是在贫富差距继续扩大基础上的倍增,而是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即在目前大约23%的基础上,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到2020年努力达到40%以上,由此使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到6亿人左右。

  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教授指出,国家要把中等收入群体作为依靠力量。因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结果,必然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以及其他劳动阶层中的更多的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明确提出把中等收入群体作为依靠力量,具有更加积极、更加鲜明的导向作用。

  迟福林也表示,收入分配不公越来越成为引发社会不满情绪重要根源的特定背景下,要使工薪阶层为主体的中等收入者普遍认同自己的经济社会地位,迫切要求以公开、透明为重点,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的基础制度;理顺利益关系,形成公正有序的分配秩序。

  现在距离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公布的时间还有半个月。10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第三季度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做出正面回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之前发布。”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复杂性需要正视,更需要加大推进速度。“十二五”规划第三十二章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这是关于收入分配问题首次在五年规划中独立成章。

  对于收入分配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推出,不仅对社会、经济转型产生积极影响,对股市的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为解除了后顾之忧的居民将会有更多的“闲钱”考虑投资,以增加财产性收入;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出台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将会变得更加积极。届时,资本市场的增量资金将会成倍增长,其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将更加牢固。

  其实,不仅社会需要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股市也要做好“收入分配”改革这个文章。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上市公司要提高回报投资者的力度。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伊始就提出,加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力度、提高对股东的回报。之后,一系列的鼓励分红的规章制度陆续推出。大部分上市公司也切实履行分红新规,积极为股东创造价值,进一步提升了股东的回报。

  对于提升投资者回报,监管层立规督促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培育更多上市公司成为能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的“现金奶牛”,同时现金分红要拿出真金白银,让投资者得到真实回报。

  二是为投资者减轻税负。今年以来管理层陆续推出了为投资者减负的一些措施,比如已经推出的降低股票交易环节费用,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是为了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除了能实现上述目的外,这些措施也实实在在的为投资者减轻了一些负担。但一些专家认为为投资者减负的空间仍然存在,比如继续减免印花税以提升股市活力等。

  三是加大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就是要攫取巨额的非正常收益,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其他投资者的掠夺。对此,郭树清在第三届上证法治论坛上明确指出,必须旗帜鲜明,果断采取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坚决依法予以惩处。不管涉及到什么机构、什么个人,都不容许手下留情、法外开恩。

  做好上述三点,股市“收入分配”改革也就会顺利推进,惟其如此,投资者信心才能得到切实提升。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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