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财政局创新五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截止目前,共计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940多万元,享受各类就业补贴17,855人次。
一是执行专户管理。严格执行就业专项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就业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依法管理专户资金,专户储存,钱账分离,确保就业资金运行安全。
二是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将资金用于职业介绍与培训、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公益性岗位、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及社保补贴等各项就业相关支出。
三是规范资金拨付。对就业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统一使用规范表格,并按补贴标准和规定程序执行资金的申报、领取和拨付。就业专项资金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审核,市财政局业务科室复核,财政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予以拨付。
四是加强预算管理。市人社部门根据本年度的预计就业形势、就业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认真分析,提出资金使用计划,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财政局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实行预决算制度,建立并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执行分析,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合理性。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为加强财政监督,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采用“听、访、查、看”等各种形式督查培训情况,查看培训人员是否与申报人员相符合、培训人员到岗情况、培训人员工作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同时,对各类就业补贴进行随机性抽查或不定时突击性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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