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农业股牵头,各股室具体实施。实行股室长负责制,按股室分别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落实整治范围、整治检查对象、整治检查工作步骤等。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各股室确定专人负责与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财政局负责联系的13个部门和乡镇(管理办)对接,督促各部门和乡镇(管理办)按要求认真开展整治行动,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三是严格工作要求。要求各股室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保密制度,把握好政策口径,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