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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2015-09-25 18: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今年来,广安市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力度,出台了《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调配使用、建设管理、维修管理、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

  一是重申权属性质,明确规定市财政局(国资委)负责对市级各部门办公用房实行权属统一管理。二是明确报批程序,对办公用房的调配、建设、维修等报批程序进行细化说明,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三是加强维修管理,要求次年有维修需求的部门于本年10月前向市财政局(国资委)报送维修计划,未纳入维修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维修。四是明确法律责任,对办公用房在使用过程中随意拆改等行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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