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四严格”对全县20个县级单位的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前1个月完成财政票据检查工作。
一是严格票据管理。把票据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是否有专人管理、票据发放是否建立台帐和明细账、是否办理票据准购证和收费许可证、收费文件是否有效、清理核实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是严格票据使用。把对各执收执罚单位在使用财政票据时,是否存在擅自转借、转让、代开、买卖、销毁、混用、涂改票据的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是严格票据购领。把票据准购证是否如实填写,是否执行“以旧换新、限量发放、票款一致”的票据审核制度;各执收执罚单位是否存在擅自印制财政统一票据、私自刻制、使用和伪造票据监(印)章、伪造制贩财政统一票据的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 。把各执收执罚单位所收资金是否按“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有无私存、挪用或私建“小金库”现象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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