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财政的镇长为组长,财政所所长为副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制定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实施方案,按照自查、部门核查、整改落实和健全制度、迎接检查、总结上报五个阶段进行落实。
二是强化管理。对镇域内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进行归档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加强印鉴、票据、支票、拨款凭证使用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完善对账制度,建立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财政资金管理科学规范、监督制衡、管理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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