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泸州市财政多举措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2016-04-18 17: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市财政拟出资3亿元设立泸州市产业发展基金,通过依托我市现有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共同投入,采取“共同出资、共同投放、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进行完全市场化的股权投资运作。

  二是创新抵押物。对新发放应收账款质押、采矿权抵押、五权融资等创新抵质押物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贴息奖励;对企业利用出口订单、打包贷款、押汇,以及保证金、出口退税、保税仓单质押等方式获取出口贸易融资给予贴息。

  三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担保机构,由市财政补助0.5个百分点;协调加大信贷投放,将中小微企业贷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考核比重占15%;鼓励企业采用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融资租赁、信托、发行债券等。

  四是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根据企业货物运输量,给予物流运输补助;对一年网销快递发货量在1万单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按每单1元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一年快递业务量在10万件以上的寄递企业,按每单0.5元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五是清理不合理收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主要是“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责任编辑:毛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宠物 观点 科技 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