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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女孩该怎样免于被家暴伤害

2012-07-16 19:54  四川在线

  7月8日下午,13岁女孩孙正雯从青岛一座商务楼的7楼跳下身亡,留下了三页遗书和一份遗嘱。女孩在遗书中表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质问父母有没有把自己当人看,并提及曾经在冬天被逼着光腿跪在水泥地上一夜,膝下是妈妈放的玻璃渣。遗嘱中女孩希望自己死后能将遗体捐给需要的人。目前警方已证实孙正雯确系自杀,正在调查其父母是否存在家庭暴力。(7月11日《齐鲁晚报》)

  “虎毒不食子”,这是中国人家庭伦理宣讲中最常见的逻辑。在人们眼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往往“爱之深责之切”,具有天然的正义性:“三天不打,上梁揭瓦”、“黄金棍子出人才”……这些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民谚,既是社会普遍存在的家庭暴力文化的反映,更有一种儿童必须臣服于家庭暴力教育的容忍。

  父母之命不可违,在这样一个崇尚“孝道”的社会,父母既不能忤逆,更不容许批判。或也正是这个原因,13岁女孩孙正雯面对家庭数十年的暴力,只能以纵身一跃的决绝姿态,表达对父母暴力的批驳与不满。遗嘱中充满讽刺与血泪的字句,是这位女孩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抗争。

  并不是所有父母都是那么爱自己的孩子的。孙正雯遭遇的家庭暴力悲剧也是在告诉我们,有的父母对孩子不要说爱,那些包裹着“爱之深责之切”外衣的教育,表达的多是一种残暴,有的甚至已经到了禽兽不如的地步。孙正雯一位同学就说:因为做地理题说不出答案,孙的父亲就给了她一巴掌,孙感到耳鸣,告诉父亲自己听不见了,当时她父亲不信,便又给了两巴掌,直接把她“打晕过去”。遗嘱中,孙质问“父母有没有把自己当人看”。其实,一同该被质问的,更有这个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容忍。当孩子遭遇家庭伤害的时候,竟找不到可以求助的人,竟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机构和制度能够帮助她,甚至,她的父母事后是否应该受到法律惩处,也依然存疑。

  这让人想起了曾经风靡一时的电视剧《刮痧》:一个中国家庭里长辈为孩子刮痧,却被美国的儿童福利局认为虐待儿童,以至走上法庭,引发有关中美文化差别的广泛争议。其实,这部片子真正引人深思的并不仅是中美文化差别,更包含着儿童权利保护的含义:儿童并不是父母的私产,只要家庭存在体罚和虐待儿童的嫌疑,社会制度就有权接管监护儿童的权利,并用法律向施暴的家庭问责。

  须知,以管教与爱的名义施加在儿童身上的家庭暴力,绝不能成为一种文化。父母对孩子施加暴力,也绝不仅是承担道义责任那么简单。孩子是社会的一员,社会有权确保他们有免于暴力与疼痛,免除恐惧与悲伤的权利。不禁想起了印度反家暴团体发起的“按门铃”运动———当邻居家传来挨打的哭声,摁一下他家的门铃,等怒气冲冲的邻居开门,问一声:“你家的菜烧煳啦?”真希望有一天,每个人都能成为热心的邻居,敲开那一扇扇充满暴力的房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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