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托是我国社会的一个脓疮,得治
“崔某和李某是医托,她们从协和医院拉患者到北京俊丽诊所就诊,从而骗取高额费用。昨日上午,两人因涉嫌诈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该诊所收银员张某也一同受审。(4月14日网易新闻)
继黄牛高价售票之后,医托又成为焦点话题,黄牛高价售票给患者,但是患者能够得到真正的治疗;而医托呢,其实就是医疗骗子,往往骗取的是救命钱,相比之下,医托更为可恶!因此,医托更需要合力打击。
首先,打击医托需要“旁观者”不旁观。之前看到一个视频,描述的是记着扮作医托行骗一位老年人,当时有好几个挂号的年轻人视若无睹,最终记着骗取成功。这个社会对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是敬重的,既然敬重就应该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现在的年轻人有很多是有知识、有文化的,那么对待医托就不能视若不见,至少应该提醒正在被骗的人。不然还有什么资本被敬重呢?
其次,打击医托需要执法者有效打击。打击不仅仅是对医托的有效打击,更要是“医托医院”进行有效打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只有有效打击这种个别医院的医托行为,让他们失去生存的土壤,才能减少患者受骗。然而现实是相关职能部门打击乏力,并且缺乏持续性,往往是哪里出了问题去打击哪里,并且这种打击常常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导致医托有生存的空间。
最后,打击医托还需法律说了算。医托在国内横行,不仅损害的是患者的利益,催生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更是对法律的一种挑战,以我国现有法律对医托的处罚太轻,仅仅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医托往往被处罚后又重新走上医托的岗位。因此,在我国分级诊疗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的情况下,完善对医托相关方面的立法,加大处罚力度,让医托心有所畏。
我国由于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均,大医院往往人满为患,而基层医院则门庭冷落,因此,除了社会的温馨提示、执法者的严厉打击、立法的完善等的合力,急需要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根治医托行为。(双双)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