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残疾儿童教育事业发展插上平等和关爱的翅膀
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今天发布《“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纲要》指出,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
据统计,我国共有0-14岁的残疾儿童817万人, 人数世界最多。同时,我国的残疾儿童呈现四个特点:残疾儿童的数量,随儿童年龄增加而增多;农村多余城市;经济文化不发达地区多余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医疗条件差的地区多余医疗条件好的地区。
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关爱儿童”的话题已经不断出现在新媒体、报刊、微信朋友圈中间。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到关注农民工孩子就学;从关怀贫困孩子成长,到关心青少年成长环境治理,各种主题活动相继推出,各类启动仪式相继开启,但我们不能忘记还有这样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残疾儿童,他们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关爱和帮助,他们更渴望能分享与健全孩子同样的教学资源。
《纲要》提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也许会被消极主义者认为是一种“大跃进”式的口号,但细细研读《纲要》内容,针对不同情况的残疾儿童类型和各地的实际情况,《纲要》均予涵盖,为各级地方政府提供了一个极具操作性的参考。
在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不能仅以扶贫的简单思维来帮助这个特殊群体。“扶贫先扶智”,残疾儿童自身条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需要更多从外部环境上制造适合他们学习、成长的条件。
关爱儿童,全社会不能把这817万的特殊群体所忘记。真正的关爱,应该从“全覆盖、地毯式”的清理和登记开始。特别是在农村、偏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医疗条件差的制约,残疾儿童获得的救助力度远不及发达地区,当地政府更要从实施细则上多思考,找准切入点,高效利用资源,为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寻求突破口,以“一点一片一亮点”的模式运作,共同照亮残疾儿童的一整片天空。
各部门在落实《纲要》的过程中,必须密切配合。作为和基层老百姓接触最多的一线部门,村组、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理应主动承担起残疾儿童的清理和摸底排查工作,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则应该在收到清理数据上报的时候,及时开展审核、政策落实工作,摒弃部门壁垒,为残疾儿童顺利就学、就业提供高效、无歧视、无障碍的环境,共同撑起残疾儿童的未来。(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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