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曲《常回家看看》感动了无数中华儿女,“常回家看看”表达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和对家的那份亲情。“空巢老人”无人照料,老人生病无瑕照顾,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人们面临养老与敬老的矛盾问题日益突出。
北京市出台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从多个方面对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作出规定。其中,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备受人们关注。虽然只是一个鼓励性条款,却足以唤起很多人对“常回家看看”的期盼。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从道德层面,都大力支持“常回家看看”。修改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条文,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出更高的要求。“百善孝当头”,孝敬父母更是对公民的基本道德约束。于情于理每个人都应当“常回家看看”,然而很多人面临着“常回家看看”并不那么容易的现实情况。
有的人和父母两地分居,又要为事业打拼,确实拿不出更多时间来在父母面前尽孝。虽然国家规定有“探亲假”,受主客观条件限制,很多人依然不能休、不敢休,使原有的“探亲假”制度成了空有虚名。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给那些想休假又不敢或者不能休假的人带来利好消息,像“探亲假”、“年休假”一样,这样的休假制度能否真正实行,却又要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孝老假”不该是一个美丽却遥不可及的名字,“常回家看看”不该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电话里和网络中,使“孝老假”发挥应有的孝老作用,还需要政策搭台、制度给力、文化影响、亲情感应,有关方面应当出台具体规定,保障“孝老假”制度得到落实;有关方面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让孝老敬老的氛围更加浓厚;有关方面还应当探索孝老敬老新方式、新载体,努力让老人和家属都能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记忆中的小脚丫,肉嘟嘟的小嘴巴,一生把爱交给他,只为那一声爸妈。”时间不等人,孝老敬老将是人们持续关注的话题,更将是延绵不断的故事。于江全
[责任编辑: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