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一个城市的井盖比作城市的“里子”,在不显眼的地表之下守护人们的安全。相比之下,公交车便更像是一个城市的“面子”,在宽阔的马路上往复奔驰,把乘客送去他们想去的地方,方便着市民的生活,也是代表着城市的名片。作为城市的运输工,公交事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关于“公交”的负面新闻不绝于耳:女乘客与公交司机纠缠导致公交坠江十余名无辜乘客丧命;公交司机边开车边看视频引起乘客公愤;某女子公交车上遇“咸猪手”等等。尤其冬日来临,为减少空气污染很多地方启动了限号措施,公交成为市民出行 的交通工具,上下班的时间也成为小偷作案的高发期。
公交事业作为城市的面子工程,状况不断,影响到人们的出行安全和幸福指数,必须赋予其及时且有效的优化措施,才能真正让公交事业流光溢彩,让城市面子流光溢彩。
让法律成为公交事业的护航者。不可否认,违法成本过低是公交状况频发的重要原因。国务院安委会指出:打司机等干扰安全驾驶行为明确适用刑法规定。此规定一出,从法律层面对于乘客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势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乘客语言和行为进一步规范,减少乘客和司机之间由于口头或肢体冲突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伤害。
让公交公司成为公交事业的引航人。公交公司应最大限度保障公交车运行安全,健全并及时维护驾驶区域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对公交司机进行驾驶技术定期考核、公共安全常识培训和考核。除此之外,对驾驶员开展心理和行为干预培训演练,提高公交司机安全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技能和素质同样必不可少。万江事件之所以令人痛心遗憾,很大程度在于此事故原因是司机与乘客的吵架撕拉,而这个原因明明是可以避免和控制的。
让每一个公众成为公交事业良好氛围的创造者。通过广播、电视广告等加强公众对于“文明乘车”的认识,形成鼓励乘客对影响公交正常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在必要时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氛围。作为公众也应时刻牢记,公交乘坐过程中,不得影响司机安全驾驶是最基本的要求,对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要勇于制止,既是对公共环境的维护,也有可能在必要时刻成为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伞。
公交事业是城市的面子,折射出的不仅仅是公民的素质,还映照出政府的治理能力,只有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让城市面子流光溢彩!文:黄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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