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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停车堵小区出口太过简单粗暴

2019-01-04 23:33  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没买车位就不能开车进停车场?1月1日下午,南宁市汇东星城小区三期有业主开车进不了停车场,导致停车场入口被堵。当晚,相关部门介入此事进行协调。(1月2日《南国早报》)
 
  在汽车逐渐从精英消费过渡到大众消费的今天,因停车问题引发纠纷的事情随处可见,甚至一言不合就把小区出口堵个水泄不通的事情,同样并不鲜见。比如,《重庆时报》就曾报道,一名车主因为3次被人占用了他的固定车位,一气之下,竟将自己的宝马车堵在了小区露天停车场的必经之路上,一堵就是近10个小时,造成小区10多辆车无法出行。这些“业主停车堵小区出口”事件表明,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回到此次新闻事件中,业主之所以开车堵住小区出口,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小区内并没有地面停车位,而物业又对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发出了“禁停通知”。这样一来,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就面临着车辆无处停放的窘境,他们心里自然不满意、不痛快,于是就选择了堵塞小区出口这种方式撒气。只不过,这种我行我素的做法,不仅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通行权,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甚至还有违法之虞,显得过于简单粗暴,实属不可取。
 
  事实上,“业主停车堵小区出口”事件背后的东西,远比我们看到的要深刻和复杂。一方面,我们必须得正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小区里的车位资源本来就十分有限,尤其是在一些老旧小区,这种问题就更加突出。而在此情形之下,物业方面却“一刀切”禁止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必然会激化矛盾;另外一方面,则是由于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所造成的,一些开发商只看重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需要,并没有把配建停车场作为必备的配套设施看待,反而将配建停车场的地方挪作他用,导致“车多位少”的矛盾更加突出。
 
  由此可见,孤立谈论“业主停车堵小区出口”事件,就如同一棵大树枝叶枯黄,揪着哪根枝叶都难寻病根,必须在更高的视野中,从根源处入手求解。从法律上讲,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物业只是由小区聘请的代为管理公司。因此,物业在发出“禁停通知”之前,也要更多地听一听小区业主的声音,而不能擅自主张。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应当由小区业委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并投票的方式进行决定。如果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还应及时向街道、城管、公安等部门上报,寻求帮助。
 
  一个与现代文明接轨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目前可以肯定的是,“业主停车堵小区出口”的做法已经涉嫌违法,当地公安机关必须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2款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无疑也在提醒我们,法律是至高无上的行为准绳,无论有怎样可以理解、可以同情的原因,都不是突破法律底线的理由。
 
  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之下,小区能够尽快选好业主代表,与物业共同协商处理好此事件,消除彼此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保护业主应有权益。(丁恒情)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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