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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笼中鸟

2024-06-02 23:04  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被人们圈养在笼子里的鸟虽然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但它们却失去了在野外自由飞翔的权利。虽然养鸟的人们每天早上也会掂着鸟笼到公园里遛鸟,但那些鸟儿没有树上鸟儿的自由自在。不管养鸟的主人对鸟儿多么好,却是他们剥夺了鸟儿自由飞翔的权利。而且,养鸟的人们更是把自己的精神愉悦享受建立在了鸟儿们的痛苦之上。然而,那些已经习惯于被人们圈养的鸟儿总是觉得自己生活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中感到十分惬意。

 
  做人要做有人格尊严的人,不能让别人肆意践踏我们的人格尊严,更不能让别人非法剥夺我们的人身自由权利;做人要做自食其力的人,我们不能让别人把我们圈养起来。而且,我们更不能让父母来养活我们,不能把啃老为生作为理所应当。只有用人格尊严来滋养我们的人生,我们才不会患上软骨病,我们才不会失去坚挺的脊梁,我们才不会沦落为寄人篱下的可怜虫,我们才能用无穷无尽的毅力和耐力去创造属于自己的出彩人生。
 
  只有站在鸟笼跟前多一些思索与反思,才能让我们明白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只有细心观察一下那些养鸟人的心态,才能让我们明白究竟怎样活着属于自己的精神愉悦享受。而且,当我们拥有精神愉悦享受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能心安理得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和鸟儿的痛苦之上?只有经常换位思考,才不会让我们放着明白装糊涂。
 
  作为有血有肉和有思维能力的人,我们不需要像圈养的鹦鹉那样,用花言巧语和歌声讨好他人。我们只需要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付出自己的真心诚意,我们只需要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不给他人设置陷阱,我们只需要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挺直腰杆堂堂正正做人,问心无愧做人。
 
  而且,我们更需要敬畏国家法律权威,绝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而且,不管在任何时候,我们不能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只要我们不触犯国家法律,就不会成为失去人身自由的阶下囚;只要我们不做丧天害理的事情,就不会变成众矢之的和千夫所指的历史罪人。正如明代政治家、文学家于谦在他创作的七言绝句《石灰吟》中所言:“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而且,我们更需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理念正确对待人身中的自由与不自由;而且,我们必须认识到世界上的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 的自由。只有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人身自由权利,才能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否则,就会受到国家法律责任追究。
 
  我们不但要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损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而且要自觉承担依法保护动植物的责任与与义务,而且要与动植物和谐相处。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把自己变成笼中的鸟儿;只有这样,我们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才能得到依法保护,我们生活中的精神愉悦享受才能得到依法保护,并获得心安理得的精神愉悦享受。(郭喜林)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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