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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等四川4家企业进入首批废弃电器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

2012-07-24 08:01  四川在线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川)7月18日,国家财政部公布了第一批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的处理企业名单,15个省的43家企业入选该名单,我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四川)有限公司、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入选名单,入选数量仅次于江苏省。

财政部、环保部等多部委于今年5月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将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在加大每年从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中征收相应的废旧产品处理基金的规模。据悉,目前拟定的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空调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同时,对于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及使用环保材料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予以减征基金。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电视机约为5.2亿台,电冰箱约为3亿台,洗衣机约为3.2亿台,空调器约为3.3亿台,计算机约为3亿台,合计17.7亿台。这5类产品每年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另外还有大量的手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电子产品报废淘汰。省环保厅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四川省每年的电器电子产品理论报废量超过200万台,而实际的报废处理量,也已经超过100万台。

业内人士表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有许多有用的资源,不仅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而且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可以节约大量能源。由于尚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淘汰下来的电器电子产品流向分散,绝大部分没有进入正规的处理企业拆解处理,而是由个体手工作坊拆解,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金属,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危害了人类健康。

“制定实施《办法》,主要借鉴了发达国家实施“生产者责任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于建立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这不仅有利于推动生产者承担相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责任,而且可以支持处理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建立起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调动生产者、回收经营者和处理企业等各方面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积极性,形成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扭转目前废旧电器回收正规企业‘等米下锅’的局面,进一步促进正规拆解企业升级废旧电器科研技术升级和提高产品附加值。”成都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长孙小平说。

分析人士指出,废弃电气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于如四川长虹这样拥有从屏到整机,再到家电回收形成完整产业链的补贴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但另一方面,对于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家电及电子类企业可能增加成本。

目前,国内诸如美的、格力等几大主流电器生产商每年生产的电器产品数以千万台计,如果按上述标准对其征收废旧产品处理基金,则意味着每年将有数十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废旧商品处理。以美的集团为例,2010年美的冰箱产量为1100万台,以每台12元计算,仅从美的集团一家每年征收基金数额便可达1.32亿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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