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一律不接受其交(竣)工验收申请,并将进行专项通报。
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继续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大对在建项目路基、路面、隧道、桥梁、交安、原材料、关键工序等抽查、检测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并联合省厅质监局每年至少2次进行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
三是推动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施工管理及作业水平,下半年拟在新开工重点项目中进一步推行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是强化交工验收质量。坚持交验检测工作前移制度,已完工项目具备交工验收检测条件的,将及时开展检测工作,发现问题限时整改,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总体可控。
五是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六是强化监理、试验检测行业监管。推行企业和人员动态信用评价,将检查发现的不良行为与信用评价挂钩。强化履约能力检查,督促监理、试验检测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确保各级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甘孜州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