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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教育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2013-01-12 14:59  川北在线综合

  2012年以来,苏州市相城区狠抓六方面工作,教育惠民工作落到实处,全区教育事业得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教育实事工程有序推进。该区完成黄桥中心幼儿园和陆慕实验小学建设工程;黄埭春申湖幼儿园土建工程基本结束;蠡口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已启动,食堂工程已封顶;陆慕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已在前期报批。校舍安全工程扎实推进,2012年9月召开的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上,相城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校安工程的经费保障、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职责要求及工程质量、校安工程责任制等作了明确指示,要求各地、各部门统筹协调,规范操作,把校安工程真正建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放心工程”。到目前,校安工程完成了第一阶段总目标任务的90.23%,其中加固17772㎡,拆除1996㎡,撤并1168㎡,重建4286㎡,封存1669㎡。黄桥中学和东桥中学的任务将分别进行异地重建和拆除重建,这两所学校前期报批已经结束,年内将开工建设。
  
  ——学校办学行为日趋规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清理整顿无证学校、幼儿园。严格规范批办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招生行为,对部分学校跨区域招生的学生进行清理和分流。在开学之前进一步明确严禁跨区域、无限制的扩大招生范围和人数,让更多的学生就近入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城区外来工子女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就近入学、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扩大公办学校吸纳率,取缔无证小学2所和无证幼儿园9所。
  
  ——教育收费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杜绝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学校和教师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规定以外的书刊资料或其它物品,不强迫学生缴纳规定之外的服务性收费;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有关教育乱收费问题,做到有案必查;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常年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示,增强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结合师德建设,提高全体教师工作的思想觉悟规范和法律意识,规范办学行为。
  
  ——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就近入学和均衡编班的规定,降低择校比例,推进教育公正公平。实行热点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制度,实行定向推荐录取。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高标准建设 标准化考点,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公开信息,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了平安招考。
  
  ——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2012年春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校(含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放生活费补助,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完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施免费教育。2012年经初步审核,学前教育资助学生64人,资助金额6.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学生260人,资助金额30万元;高中校资助学生152人,资助金额28万元;中专资助学生1393人,资助金额209万元。
  
  

责任编辑:时小贝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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