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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四加强”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2015-06-30 11:20  四川教育网
为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眉山市彭山区教体局采取“四加强”措施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对学生法纪观念教育,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矛盾和问题,力争事前化解和处理,防患于未然,防止校园伤害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禁止学生将打火机、蜡烛、燃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到学校;教室和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灭纹和各种用电器具等;禁止各种管制刀具、具有杀伤性的玩具进校园。

三是加强门卫管理,门卫、保安持证、持械上岗,切实执行出入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校园。

四是加强对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移民子女、心理异常等特殊学生的管理,强化心理教育和辅导工作,对行为异常学生及时采取心理干预,及时化解学生矛盾,预防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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