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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维权将有“电子证据”

2012-12-06 16:08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今后,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如遇侵权行为,工商部门可通过“电子证据取证”获得侵权证据。

  国家工商总局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工商网络市场监管现场交流会上透露,北京工商已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电子证据取证实验室,利用高科技手段大幅提升在线监控能力。明年上半年要基本建起“全国一体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对大型购物网站、网店重点动态监控,并根据执法需要,配备必要的电子数据取证设备。“电子证据取证实验室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对经营者电脑的相关文件进行只读复制,在不改变文件原有属性的情况下,成功提取证据。”北京市工商局特殊商品交易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全市各个工商分局还配备了电子取证勘察箱等便携设备,同样可以起到电子取证的作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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